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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二巡回法庭
抵押权保护期间的认定
——(2021)最高法民再154号吉盛公司与天地人公司别除权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的实质在于明确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该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间,在主债权未经生效裁判确定之前,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当主债权经诉讼程序被生效裁判确定后,为申请执行期间;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应为法律规定的申报债权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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