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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取回权是物的返还请求权在破产法上的适用,其权利基础主要是所有权以及其他权利。即使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但购房人未能就案涉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也没有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案涉房屋的所有权转移至其名下,故其行使取回权的条件尚不具备。
《徐飞燕、北京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般取回权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申4052号】
购房人签署购房合同但未取得所有权的情况下在出售方破产时是否可以行使取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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