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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8日,由济宁市科学技术协会指导,由济宁太白湖新区宣传部、济宁市教育家协会主办,济宁市教育家协会维权委员会承办的《民法典》专题报告会,在太白湖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成功举办。肖瑶、崔珊珊、肖广盟等3位知名律师就《民法典》部分内容分专题作了通俗、精彩的解读报告。报告会由济宁市教育家协会维权委员会主任唐长伟主持,市教育家协会班子成员、各部门和专委负责人及社会各界干部、群众代表听取了报告。
济宁市教育家协会维权委员会主任唐长伟主持
上图为肖瑶律师为大家讲座
肖瑶律师为大家解读了民法典关于婚姻的一般规定。诸如: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弱势群体;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她强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肖律师指出,婚姻家庭关系,不止婚姻关系,还有家庭关系,民法典把收养相关规定专门列了一个章节出来。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崔珊珊律师主要讲了《民法典》中关于校园伤害事故责任方面的法律问题。她从《民法典》关于校园伤害事故责任具体的法律规定,不同情形下校园伤害事故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则,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管理职责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防范校园伤害事故学校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她结合具体案例,全面、深入、有层次地解析了《民法典》中关于校园安全责任的法律内容。
肖广盟律师主要讲解了关于借贷与担保法律规定。他主要介绍了民间借贷纠纷常见类型及案例、借款凭证常见风险点、无效借贷情形及非法放贷的认定,利率计算标准的改变,民法典生效后担保规则的转变,对债权人、担保人的影响等问题。他提醒大家重视法律规则的改变,重视各类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搜集及整理,以便更好地用法律武器来保障生活和事业中的合法权益。
三位律师结合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案例来讲述民法典的法律规定,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精彩纷呈,整个讲座生动活泼,台上台下互动交流,答疑解惑,明辨是非,收到了非常好的普法效果。
本次报告会使大家深受启发和教育,与会人员感慨万分,一致认为,举办《民法典》解读报告会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大家纷纷表示,会后还要继续深入系统地学习。《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民法典》也是加强民事权利保护的时代宣言书,是一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我们一生中的每一个民事行为,都与之息息相关。随着这部法典的实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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